为了广泛深入地加强集团公司精神文明建设,促进集团公司系统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推动跨越式发展,使精神文明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5月30日,集团党委宣传部邀请省国资委宣传处副处长申洪建为集团公司系统内负责精神文明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培训。培训会由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刘浩川主持。
培训中,申处长结合现实事例和个人思考全面阐述了精神文明工作的含义、精神文明发展的历史、理念、载体、精神文明单位的申报、考核及现如今精神文明创建的情况和重要性。他强调, 精神文明须和物质文明相结合、相互交融、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内容、工作方法等各个方面要做到努力创新;精神文明建设的活动、工作内容必须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工作方法必须虚实结合、以实为主、选准载体、追求实效。
随后,刘书记总结发言,他指出:“精神文明建设是有利于企业发展,惠及广大职工的一项工作,与生活、工作息息相关。”他要求,集团公司系统内要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各单位要起草精神文明建设方案,并纳入党建督导检查考核项。
最后参加培训的同志进行学习心得交流,大家纷纷表示,通过学习,认识到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性,并在今后要积极参与其中,把精神文明建设与工作、生活紧密结合。
(党委宣传部 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