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本单位向纵深发展,全面了解和掌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理念在纪检工作中实际开展的情况,从八月份开始,集团公司纪委调研小组一行就“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四种形态’理念拓展运用到监察工作中”这个课题,赴西安、汉中两地下属5家单位开展调研。
调研小组每到一家单位都深入基层召开座谈会,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安排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监察室人员及纪检委员共同参会。分别对践行“四种形态”理念在纪检工作中开展的现状、践行“四种形态”理念目前存在的问题及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理念拓展到监察工作中的对策建议等方面问题进行了交流,释疑解惑明义,讨论气氛热烈。大家表示,实践好“四种形态”意义重大,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激发担当精神,把理念、思路转化为行动,切实把“四种形态”落实好、落实到位。
这次调研,为集团纪委在开展纪检工作中如何更好的实践“四种形态”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监察室 黄钰惠)